《浙江省民用航空条例》10月1日施行:首设“低空飞行促进”专章,低空从摸着石头过河到有法可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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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人机驾驶员 · 行业新闻 · 本期共 4 条
2026年5月28日,《浙江省民用航空条例》正式颁布,将于10月1日起施行。作为浙江民航领域首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,这部条例首次独立设置“低空飞行促进”专章,标志着浙江低空经济从“摸着石头过河”进入“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”的新阶段。深耕低空11年的迅蚁科技董事长章磊解读认为,条例背后是立法理念从“规范管理”向“产业促进”的深刻转变,向市场释放了清晰信号:低空经济是需要精心培育的新质生产力。
本期速览
- 01立法层级:从规章到地方性法规
- 02基建法定:起降场与航线成政府职责
- 03一网通管:统一平台打破一地一策
- 04民生导向:医疗配送写入法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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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层级:从规章到地方性法规
本次立法实现了从省政府规章《浙江省民用机场管理办法》到省级地方性法规的层级跃升,是浙江高水平民航强省建设的标志性法治成果。对从业企业而言,这意味着稳定的制度预期——可以更有底气地投入研发、拓展场景。从开通全国第一条无人机邮路,到出台全省民航领域首部综合性法规,浙江始终站在低空法治化的潮头。
看点 规章升法规,浙江低空制度预期更稳定、企业更敢投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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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建法定:起降场与航线成政府职责
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,县级以上政府应将低空飞行起降场、测试场及通信导航监测等设施纳入规划建设,并统筹本地区航路航线布局。过去,起降点选址和航线审批是企业拓展城市的两大耗时关口;条例将起降场与航线同步上升为政府法定职责,意味着低空基础设施将像公路铁路一样被纳入城市公共配套体系,这是行业从零星试点走向规模运营的底座支撑。
看点 起降场+航线成政府法定职责,低空基建纳入城市公共配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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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网通管:统一平台打破一地一策
条例第二十八条要求依托全省统一的低空飞行数字化监管服务平台,实现适飞空域公布、飞行计划管理、飞行动态监测等功能,让低空飞行从“一地一策”走向“一网通管”。统一平台、统一标准、统一监管,打破了以往各地系统分散、标准不一的局面,是低空经济走向规模化的制度基础。监管越是统一,规模越是可期。
看点 全省统一监管平台,低空从一地一策走向一网通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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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生导向:医疗配送写入法规
条例第三十条提出促进地面物流与低空物流融合发展,特别支持偏远山区、海岛拓展低空运输网络,并推动完善无人机责任保险制度。在余杭,无人机医疗配送让急救药品在黄金时间送达;在舟山,无人机索降将岛内物资5分钟送达锚地船舶;在温州,深夜紧急送血为危重患者架起生命通道。条例将应用场景写入法规,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率先在社会治理、民生保障推广,为企业创造可预期市场空间。
看点 医疗配送写入法规+政府买单,低空民生场景有了法理支撑。
趋势研判
《浙江省民用航空条例》的施行,为全国低空经济法治化贡献了可复制的“浙江方案”。当立法从“规范管理”转向“产业促进”,低空不再只是被管束的对象,而是被精心培育的新质生产力。对全国而言,浙江的探索提示:法治化,才是低空经济行稳致远的最长护城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