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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依法打击利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播

    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,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(以下简称无人机)使用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公安部关于依法处理利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》《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下列违法犯罪行为,现通告如下:

    一、在禁飞场所、区域、时间段违规飞行扰乱公共秩序的;

    二、非法破解无人机安全控制信息系统的;

    三、利用无人机阻碍执行公务的;

    四、未取得驾驶资质驾驶无人机的;

    五、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的;

    六、利用无人机寻衅滋事的;

    七、利用无人机实施恐怖活动的;

    八、其他利用无人机违法犯罪的。

    公安机关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等法律法规,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,情节严重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  无人机持有人需按《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》要求取得无人机驾驶员资质并前往属地公安机关登记,如需在大型活动及重要场合进行无人机飞行,需向活动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报备登记,取得飞行许可后方可执飞。

    特此通告


    大同市公安局

    2022年3月9日